1、一級資質
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。
2、二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:
?。?)高度100米以下工業、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;
?。?)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他地基處理工程;
?。?)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;(4)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。
3、三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:
?。?)高度50米以下工業、民用
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;
?。?)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;
?。?)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;
?。?)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。